关于张家口哈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经审议,我局已对张家口哈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张家口哈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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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0313-4230162
通讯地址:张家口市万全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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