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根据张家口市万全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双随机抽查计划,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此定向抽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监管改革与创新,扎实有效开展好内部随机抽查工作。
二、任务抽查时间与比例
1.登记在册、已成立状态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餐饮具经营单位、饮用水卫生监督、全区登记设立、已成立状态的各类学校。
时间:2025年5月至9月
比例:10%
2.全区登记设立、已成立状态的消毒产品经营单位。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
时间:2025年5月至9月
比例:30%
二、抽查方式及抽查内容
(一)抽查方式:双随机内部随机抽查。
(二)检查内容:
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管理部门和人员;卫生管理档案;卫生培训制度;从业人员健康证;有无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
各类幼儿园、中小学、普通高等学校、各类民办学校: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对托育(幼)机构卫生的监督检查;对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监督检查;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
消毒产品:建立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情况;索取国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和备案凭证情况;核对消毒产品名称、生产企业或在华责任单位名称以及消毒产品标签(铭牌)、说明书;检查消毒产品使用情况;消毒产品卫生监督抽检情况。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运行与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情况;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和职业病防治事项警示说明情况;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三、抽查工作流程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分别确定抽查比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由执法人员对每个检查对象所涉及的抽查事项内容一次性完成现场检查。
(二)实施检查前,参与部门要组织检查人员认真学习《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检查人员要依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对每一个检查对象所涉及本次抽查的所有检查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确保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三)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在“监管平台”中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检查结果。
四、抽查结果后续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后续处理结果录入“监管平台”中“后续处理”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在作出处理后另行依法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工作。要高度重视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职责分工、定期考核督导,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确保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推进。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
(二)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按照“四全、四必须、一严禁、”的工作要求严格实施。“四全”:一是检查项目全面覆盖,二是检查过程全程记录,三是检查结果按时限全部公示,四是发现问题全部依法依规查处;“四必须”:一是检查数据必须及时上传,二是检查任务必须按时完成;三是监督机构必须提前沟通采样计划。四是疾控机构或检测机构必须按时出具检测报告。“一严禁”:严禁弄虚作假,编造数据。
(三)加强抽查结果公示运用。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着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张家口市万全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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