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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全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0-29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打印   

为进一步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现有锦泰家园部分保障性租赁住房已达到入住条件,拟面向社会公开出租,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此次出租的房源为锦泰家园小区27套,地址孔家庄镇西环路东,户型面积为55平方米左右,满足基本入住条件,由张家口市万全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出租管理运营。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人主要面向在万全区工作或生活的新市民、青年人,优先保障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住房困难职工,不设收入线门槛,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及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在万全区建成区范围内(含县城规划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宣平街道管辖区)无自有住房;

3、申请人须在万全区范围内工作或生活半年以上;

4.申请人及共同居住家庭成员未享受任何住房保障。

三、申请分配流程

(一)递交资料(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0月3117时)。申请人报名地址为万全区住建局204室。申请人须按要求提交齐全的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包括:1.现场填写《张家口市万全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2.申请人和配偶及其他共同居住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未婚的单位出具证明1份);4.申请人和配偶及其他共同居住人的无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 份(万全区审批局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5.申请人万全区实际工作的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录用通知、社保缴纳凭证、自主创业的工商登记等(选其一提供即可);6、属于优先保障群体的需提供证明资料,如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银行工资流水等)。

(二)分配入住(2025年115日至2025年116日)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配租对象携带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时间地点抓号分房,并于限定时间内与张家口市万全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签订租赁合同及缴费,逾期未签订视为主动放弃。

四、有关事宜

(一)租赁期限。首次租赁合同期限为2年,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经重新审核仍符合准入条件可以续租。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须退出并恢复房屋原状。

(二)收费标准。锦泰家园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暂定为4.74元/平方米·月,承租期间的物业费、水电费、采暖费等其他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三)管理规定。

1.承租期间,承租人已不在万全区居住或工作的,取消承租资格,清退处理;

2.承租期间,承租人在万全区建成区范围内取得其他住房的,取消承租资格,清退处理;

3.承租期间,承租人不得闲置(半年以上)、转租、出借、擅自调换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不得从事赌博、吸毒、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经发现,清退处理。

4.承租期间,承租人在未经允许情况下擅自装修形成的不可移动添附物无偿归运营管理单位所有,不给予承租人补偿。

五、其他事项

此次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整个过程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也不委托或授权任何中介或代理机构代办手续。本公告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过程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并接受社会监督。

区住建局监督咨询电话:0313-4239558

 

        张家口市万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