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具有2年以上公租房建设地常住户口且在当地实际居住。
2、申请家庭无住房或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3、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标准。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5.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
2、在本地有稳定的劳动关系并实际工作,在申请之日前已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在工作地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和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住房保障;
二、申请方式
(一)线上办理。申请人可以通过“冀时办”APP申请公租房,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手机应用商城下载冀时办手机APP,登录并实名认证;
第二步:搜索框搜索“张家口公租房”进入公租房系统,点击“资格申请” 认真阅读并同意“申请须知”和“申请承诺书”后进行申请。
第三步:进入资料填写页面,按照提示如实填写申请家庭信息并提交,等待审核。点击主页“进度查询”可查看申请进度详情。
(二)线下办理。申请人可到张家口市万全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6号申请公租房“一件事”专窗,根据工作人员指引线下实地办理。
三、申请须知
1、公租房保障主要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实物住房和租赁补贴,申请人可依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
2、申请人在申请公租房保障时,必须如实填报个人及家庭有关信息,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3、申请人在申请公租房保障时,必须签署《查询授权书》,书面授权住房保障部门对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4、申请公租房保障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